机动车辆保险简介
常见险种解释:
(一) 车辆损失险:(保额依据:新车购置价、实际价值、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)
保险责任:
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,因碰撞、倾覆等保险责任内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,以及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,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责任免除:1、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
2、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,未经修理继续使用,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等等
特殊情况:1、应该由第三者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的,保险人实行30%的绝对免赔率;
2、如果不足额投保,出险后将按比例赔付。
(二)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:(赔偿限额5万、10万、20万、30万、50万、100万和100万以上,最高不超过5000万,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)
保险责任:
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,发生意外事故,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,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超过交强险应赔付金额部分,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。
责任免除:
1. 驾驶员饮酒、吸毒、被药物麻醉 2、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3、本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等
(三) 全车盗抢险:(保额依据:以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)
保险责任:
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、被抢劫、被抢夺,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察,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,或被抢夺中,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费用。
责任免除:
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、被抢劫、被抢夺、被损坏,如轮胎被偷盗
事故责任免赔率:20%的免赔率
(缺少钥匙、行驶证发票等车辆相关证件则需增加免赔率)
(四) 车上人员责任险:(每座保额:5千------5万,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)
发生意外事故,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,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
责任免除:
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、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
(五)玻璃单独破碎险
本车玻璃单独破碎,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。需明确按国产玻璃还是按进口玻璃投保
责任免除: 1、灯具、车镜玻璃破碎
2、安装、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玻璃的破碎。
(六)车身划痕损失险
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油漆的划伤
(七)自燃损失险 是对车辆因自身原因( 电器、线路、油路 )引起火灾造成的车辆损失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 |